本网讯(通讯员 常乐)
八旬老人起诉养子不尽赡养义务,由于老人卧病在床,执行法官亲自上门将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10月30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的执行案件,赢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友德年逾八旬,张建军是张友德的养子。2010年10月张友德之妻因病去世后不久,张友德跟随张建军共同生活,张友德及其妻的2亩果园亦由张建军经营管理。双方共同生活后,张友德因赡养问题多次与张建军发生矛盾,致张友德离家出走。张友德于2011年11月诉至洛川法院,要求张建军归还果园2亩、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赡养费一年一付。洛川法院经审理判决果园2亩交给张友德经营管理,张建军每年给付张友德赡养费3600元。判决生效后,张建军既不交付果园,也不履行赡养费,由于张友德年逾八旬,行动不便,遂委托其女张小惠向洛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考虑到该案涉及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前往张友德所住村庄调查了解案情。执行法官多次找张建军谈话,促使其尽早履行判决义务,并且找来当地的村干部协调解决纠纷。通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执行,张友德和张建军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建军将2亩果园交付张友德的女儿和女婿经营管理,张建军在一周内给付上一年度赡养费3600元。10月30日,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张建军和张友德的女儿和女婿在果园交付笔录上共同签名捺印。在交付工作完成后,执行法官亲自上门将3600元的执行款送到了张友德老人的手中。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