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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偷女学生衣服抵抗抓捕变抢劫
发布时间:2012-11-01 14:19:05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余文波)
一男子傍晚时分窜到某培训学校盗窃女学生衣服,被女学生当场抓获,其抗拒抓捕将女生打伤逃离现场,随后在亲友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冯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冯某窜到罗城县城区某培训学校三楼女学生梁某的宿舍内伺机盗窃,被告人冯某在偷宿舍内晾衣绳上的衣服时被梁某发现,并当场抓获,被告人冯某为抗拒抓捕,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将梁某的双手打伤。后被告人冯某在亲友的规劝下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罗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梁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罗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图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在盗窃行为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符合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冯某系作案未遂且主动投案自首,可以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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