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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妹夫”指使他人为哥出气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1 14:25:13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梁军红)   一“准妹夫”为替女友哥哥出气,指使他人打伤与女友哥哥有矛盾的被害人覃某,为此又挨赔偿又挨坐牢,真是得不偿失。近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银某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害人覃某与蓝某宁(另案处理)有矛盾。蓝某宁把与覃某发生矛盾的事情告诉妹妹蓝某菊(另案处理)和其男友被告人银某峰。2011年12月8日19时许,覃某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商贸广场一棋牌室内玩耍,期间遇见蓝某宁。蓝某宁即通过手机短信将覃某在棋牌室内的信息告知妹妹蓝某菊。蓝某菊将此信息告诉被告人银某峰后便赶到该棋牌室。被告人银某峰在获知信息后,即打电话给其侄子银某金(另案处理),叫银某金到棋牌室教训覃某。银某金即纠集银某慧(另案处理)等人赶到该棋牌室将覃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覃某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银某峰家属及蓝某宁家属赔偿了被害人覃某的各项损失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覃某对被告人银某峰及蓝某宁、蓝某菊、银某慧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银某峰非法指使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在主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指使同伙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银某峰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已代其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给被害人可以视为被告人银某峰的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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