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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今年巡回审判案件调撤率达92.6%
发布时间:2012-11-01 16:38:07
本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谢礼鹤)
“谢谢法官能上门开庭,这下我不用坐30多公里的车去跑到四十八镇去打官司了。”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四十八法庭法官到该庭辖区五府山镇开展巡回审判,案件的原告高某对法官能上门开庭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把实行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为民的一个亮点,各个法庭对边远地区和纠纷集中地区,开展不定期巡回办案,将庭审开到村部和农户家中,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标的额纠纷以及家庭邻里纠纷实行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就地执行,方便群众诉讼,使司法的亲和力彰显在田间地头,进一步密切了法官与农民群众的感情。 同时,该院在基层人民法庭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诉调服务工作站”,实行法官分片负责制,对所负责片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在巡回审判建立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工作制度,对离婚案件、追索赡养及抚养(育)费案件、继承与收养案件、相邻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案件等一般合同纠纷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开展巡回审理,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理各类案件786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28件,调撤率92.6%。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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