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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不懂法 擅自砍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02 08:39:39


     本网讯(祝令合 王艳凤)   现年69岁的抚远县农民张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栽种的千余棵树木私自采伐。近日,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见自家林地周围的水稻田里的积水已经渗进自家林地里,将一些树木淹死,便将自己曾经栽种的松树擅自砍伐1305棵。经鉴定,张某某的滥伐林木的立木蓄积合计4.7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森林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己栽种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逐依法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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