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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疑夫有外遇闹离婚获调解
发布时间:2012-11-02 10:18:40


     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王炳荣 王炳益)   近日,一件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以撤诉方式结案,夫妻双方和好如初,携手来到法院撤诉。

    原告安小春与被告张丽飞在双方父母的包办下,于1999年10月18日按农村习俗请酒后同居生活,于2010年4月7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11月13日生育一男孩,取名张男,2011年12月16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张月。由于原、被告的婚姻系父母包办,婚后又未能与被告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张丽飞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对家庭不理不睬,常对原告无端猜疑。原告安小春于2012年8月9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小孩张男、张月随原告生活,由原告自行抚养。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找到原告了解情况,发现双方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及时的沟通,导致矛盾越来越激烈,双方感情基础牢靠并未彻底破裂。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强调夫妻之间应该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并找来双方亲友加强调解。经过承办法官一番真情的劝解,双方均表示要努力改变现在的状况,好好修补这份感情。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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