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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琐事将同胞兄弟砸伤遭诉
发布时间:2012-11-02 10:24:43


     本网讯(通讯员 邓娟)   只为一点小事竟然将酒瓶砸向自己的亲兄弟。10月30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万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万某赔偿款人民币1924元。

    原告万某与被告万某某系亲兄弟。2010年12月18日早晨,原、被告的父母搬家。原告提前赶到帮忙搬家。待被告赶到时,搬家已基本完毕。为此,原告口出怨言并说:“娘又不是生我一个崽”,被告听后生气并冲向原告,双方推搡起来。旁人将两人拖开。原告仍说:“我要告你盗窃让你坐牢,你又不是娘的崽等”。被告遂随手捡起一酒瓶扔向原告将原告头部划伤。

    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被告用酒瓶划伤了原告头部,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考虑该伤害事件的起因是由于原告首先出口伤人,虽经旁人拖开仍然骂不绝口,致使被告在情急之下出手伤人,造成原告的伤害后果。被告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原告自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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