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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被打妻子出气打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2 11:07:46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覃志欢)   冤冤相报何时了?两家之间本来就有些小纠纷,妻子因为这些小纠纷与人争吵被刺伤,丈夫为妻子出气又去打伤对方,最后因此进了班房。2012年11月1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韦某拘役五个月。

    韦某与黄某一家有一块地是连在一起的,在耕种的过程当中起了些纠纷,见了面就会有些小争吵。2012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韦某的妻子梁某在路过黄某家门前的时候看见黄某在其家门前的地里干活,顺口就骂了他两句,可黄某认为自己也不是吃素的,两人开始对骂了起来,在而起了冲突,黄某用手中的禾叉刺伤了梁某的手臂。

    梁某自知打不过黄某,遂急匆匆地赶回了家,将此事告知自己的丈夫韦某,得知妻子被黄某打,韦某气上心头,拿起家里的铁棍就朝黄某家里赶,见到黄某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黄某因此被打伤,后经武宣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在韦某被起诉到法院后,韦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黄某的经济损失3000元。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身体受伤达到轻伤,其行为却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可从轻处罚,在诉讼过程中,韦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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