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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用“调包计”诈骗妇女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02 15:01:04


     本网讯(通讯员 劳波涛)   被告人王阿算与大化县的“韦哥”商量后到田林县双虹桥以“调包”方法,骗了一妇女的1900元现金和一对金耳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阿算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5月25日,被告人王阿算与自称是大化县的韦哥(另案处理)商量到田林骗钱,并从隆林县来到田林县城双虹桥头,由韦哥在被害人黄某某面前假装掉了一包“钱”,被告人王阿算当着黄某某的面将“钱”捡起并示意黄某某不要声张,叫黄一起到万鸡山上分“钱”。后韦哥尾随而至称有人看到被告人王阿算捡到他掉的“钱”,让被告人王阿算随他出去对质。被告人王阿算即将那包“钱”递给黄某某保管,称过一会才回来分钱,并骗取黄某某1900元现金和一对价值1400元的金耳环,后与韦哥逃离现场。当天,被告人王阿算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阿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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