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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家出走六年遭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1-05 09:16:48


     本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一女子因丈夫负气离家出走达六年,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11月1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黄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2005年3月,原告黄某与被告林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05年6月13日在江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婚后双方感情亦一般,经常为琐事吵闹。自2006年2月23日始,被告林某就负气离家出走且一直下落不明。原、被告分居生活至今。原告黄某为解除这名存实亡的婚姻,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婚后自2006年2月23日始,原、被告分居生活至今,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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