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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设法避执行 法官紧密追踪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2-11-05 09:42:41
本网讯(通讯员 胡彩云)
章某曾于2009年5月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将房屋所有人胡某及建房承包人一起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胡某及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承包人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而胡某一直没有履行。章某遂于2010年8月20日向安徽绩溪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立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胡某开展了财产调查,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胡某在判决书下达后,一直躲避执行,不知所终。今年9月份,执行法官得知胡某可能会回来采摘山核桃,遂立即赶往胡某家中,并在其所住村中过夜等待,但一直没有发现胡某。 10月18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胡某家中,仍然没有发现其踪迹。执行法官通过当地派出所协助查找得知,胡某在浙江临安打工。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到临安市岛石镇寻找,但是仍然一无所获。后经当地警方协助,执行法官联系到雇佣胡某做工的雇主,得知胡某可能已经回到家中,执行法官又连夜赶回,终于在胡某家中找到胡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与胡某进行谈话,要求他履行义务,但胡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法院遂依法对胡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采取强制措施后,执行法官又找胡某妻子谈话。其妻称,家中因建房已经债台高筑,还要负担子女上学和老人生活费用,确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又反复做胡某思想工作,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要求妻子积极筹款履行了大部分给付义务,并对余款给付与申请人章某协商一致,达成了具体履行计划。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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