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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一年闹离婚 因为返还彩礼闹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05 09:47:02


     本网讯(通讯员 李斌)   女方刚结婚一年就起诉离婚,双方为是否返还彩礼发生纠纷。11月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有关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

    2009年下半年,原告刘丽丽与被告黄柏如相识,2011年2月16日双方自愿在新干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自2011年上半年开始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农历11月份双方及各自亲属间矛盾加剧并于2012年1月28日双方在原告家中为42000元礼金如何返还之事发生严重冲突,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时间只有四个月,而且按照当地习俗,结婚不久女方要求离婚的话应退还礼金,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刘丽丽应退还部分彩礼。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刘丽丽退还彩礼款17000元整给被告黄柏如,此款当庭一次性付清。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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