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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因长期各自外出打工导致离婚
发布时间:2012-11-05 10:55:45
本网讯(通讯员 易小波 刘为嵩)
夫妻各自外出打工,缺乏沟通导致感情破裂,双方最终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原告蔡某与被告陆某离婚,婚生小孩由被告陆某抚养,原告蔡某承担每月800元抚养费。
1995年,蔡某与陆某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同居。1996年9月陆某生下男孩蔡某诚, 1998年5月又生下女孩蔡某娟, 同年8月,双方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开始,蔡某与陆某各自外出打工,互不知消息,也从无联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回家过年,双方也很少交流,互不理睬,形同陌路。2009年开始,双方完全分居。今年,蔡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小孩的抚养根据小孩的意愿决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长期各自打工且缺乏沟通,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即便春节相聚亦分居生活且至今已分居三年之久,足见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由于庭审过程中,原告同意由被告抚养两个婚生小孩并承诺每月承担两个婚生小孩800元抚养费,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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