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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不满两个月又因贩卖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5 10:23:26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刚出狱不满两个月,又因贩卖毒品被判刑。近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韦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韦丽是广西平果县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10月2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2年6月20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又整日跟原来认识的毒友混在一起,并复吸毒品,在没钱上网的情况下,先后于8月15、16日两次在该县的农贸市场后将5粒重0.15克的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黄尚感。在第二次交易成功离开现场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黄尚感身上缴获3粒涉案毒品海洛因,从韦丽身上缴获17粒重0.4克的毒品海洛因及涉案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丽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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