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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附上亲笔信 “80后”法官寄语感动“90后”
发布时间:2012-11-05 12:54:12


     本网讯(陈自喜)   “对于判决内容,我没有任何意见。”拿着判决书和法官寄语的小黄毫不犹豫地在宣判笔录上签上“无”字,并再三对承办案件的法官表示感谢。小黄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领取判决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一封法官的亲笔信。这不仅是一起民事案件的了结,更重要的是,这表明法院以“法官寄语”的形式向当事人进行情理解说,在法理之外让当事人感受法官人文关怀的做法得到了肯定。

    1991年出生的小黄因为一起较小的交通事故将肇事者起诉到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也仅仅是事故造成自己皮肤被擦伤造成600元的医疗费和300元的误工费损失。在案件受理后,放弃继续读书早早踏入社会的小黄总是渴望能够从肇事者身上多得一些补偿。在诉前调解阶段,小黄在电话里同意被告赔偿600元医疗费即可以了结此案。经过诉前调解,被告同意赔偿原告800元,并交了赔偿款。然而,小黄得知情况后认为赔偿太少并反悔,在不依法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况下要求1千元赔偿,并对法官的工作提出质疑,胡乱发表了虚假的言论。

    在案件审理阶段,法官并没有对小黄产生偏见,而是耐心细致地给小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专业、敬业和宽容取得小黄的信任。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法官认为小黄之所以“缠诉”,是因为年轻人从小生活优越、缺少社会锻炼,遇到小事容易意气用事,使“小事化大、大事更大”,从而导致矛盾升级,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为了让小黄客观、全面地看待自己的纠纷,在宣判前,法官针对小黄的情况并结合当前年轻人纠纷特点,亲笔写了一份热情洋溢、言辞中肯的“法官寄语”,以自己的弟弟为例,希望小黄能够“豁达、守信、为家”,不要“因小失大”,而应“努力工作,有一番作为”。

    2012年11月1日,法官在宣判支持小黄全部诉讼请求的同时,送达了这份“寄语”。“寄语”寥寥数百字,表达了法官对个别迷茫的“90后”年轻人的关注和期望,使小黄深受感动,表示收回此前不适宜的言论,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法官寄语”的应用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是法律之外的人情延伸,以真情实感表达了作为裁判者的法官除了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以外,还对当事人的心灵和发展予以关注,连接了法官和当事人的内心,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亲民气质和为民情怀。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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