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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建房遭邻居阻挠报复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5 13:29:38


     本网讯(通讯员 杨艳萍)   因建房遭受隔壁邻居阻挠而生恨心,两被告人帮助父亲持木棍殴打致伤邻居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思、张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年期间,张生(已判刑)因建房屋遭到隔壁邻居张水阻挠,双方为此引发纠纷,张生便怀恨在心。2011年1月28日下午,张生看见邻居家门口停放了摩托车,估计张水已回到家中,随即与儿子张思、张凯商量,自己先去找张水理论,如发生打架便要儿子过来帮忙。张生手持木棍先行进入邻居家,看见张水、张桂、张样三兄弟与其父亲张德在炉边烤火,说了一句话即持木棍朝张水头部击打,张水受伤后即起身往外跑。张思、张凯闻讯后持木棍过来帮忙,双方打斗在一起。打斗过程中,张水被打晕在地,张桂、张样也不同程度受伤。打斗结束后,张生父子跑回自己家中,张水三兄弟被送往医院抢救。

    案发后,二被告人潜逃。后二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2万元,三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思、张凯伙同其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双方为邻里关系,二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此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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