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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有何异同?
作者:薛灵 发布时间:2012-11-06 10:29:13
【案情】
刘先生曾经有过两个女朋友,他们的父母有两种表现:一个是其父母非要让女儿同意他们为女儿找的男友不可,女儿自己不能找;另一个是其父母要挟男方家庭必须拿出10万元才能娶他们的女儿。我认为她们家长的做法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这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有何异同? 【评析】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都是我国婚姻法严格禁止的行为,都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现象。具体讲,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的婚姻。而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之处都是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对婚事包办强迫。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而包办婚姻一般没有此特征,主要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婚姻当事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肯定是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侵害了婚姻当事人的自由权利,危害着婚姻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的切身利益,容易在婚姻当事人之间造成各种纠纷,对于社会的安定和团结非常不利。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违法者、包括当事人的父母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可视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如果以暴力包办婚姻自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57条的规定,就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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