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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宝全与刘振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08 09:22:21
石宝全与刘振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2-11-07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2号楼2号法庭 基本案情: 再审申请人石宝全与被申请人刘振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刘振祥一审起诉请求:1.确认建房合同合法有效;2.石宝全退还工程款22243元;3.石宝全返还钢材差价款4250元;4.因变更图纸,应返还2000元;5.石宝全给付刘振祥525天的设备保管费5250元。石宝全一审反诉请求:1.刘振祥应支付工程款1604.71元;2.刘振祥支付钢材差价款4600元;3.因扣押设备造成的租赁费损失1596.3元;4.因扣押石宝全和泥机期间造成的租赁费损失6元/日至归还时止。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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