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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丈夫经常撒谎起诉离婚遭驳
发布时间:2012-11-08 09:53:41


     本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一女子因丈夫婚后经常欺骗自己而备感委屈,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丈夫的婚姻关系。11月5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于1999年自由恋爱相识,相恋三年后双方于2002年6月20日双方在永修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于2004年4月10日双方生一男孩。原告李某称其与被告婚初感情还好,自双方小孩出生后就发现被告经常撒谎,而且脾气暴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请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一半的抚养费。被告魏某则表示不同意离婚,并承诺今后会加倍珍惜与原告的夫妻之情。

    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间多一些沟通与交流,这样生活才能美满幸福。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相识,结成夫妻已近10年,有较牢固的感情基础,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加之被告表示今后会珍惜与原告的夫妻感情,因此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做到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在发生矛盾时能及时妥善处理,还是有和好希望的。故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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