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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门利用他人善心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8 09:45:17
本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汪国振)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犯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明,2010年11月8日,被告人张某以父亲生病住院需要钱为名,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门前骗取受害人李某2000元;2010年11月15日,被告人张某以父亲去世需要钱为由,在海区步森百货超市附近骗取受害人李某1000元;2011年1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张某以朋友酒后驾驶需要缴纳罚款为名,在海拉尔区龙丹旅店骗取受害人马某1500元。被告人张某共诈骗3次,诈骗数额4500元均用于个人挥霍。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受害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全部包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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