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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为替男友还赌债不惜以身试法
发布时间:2012-11-08 10:44:27
本网讯(通讯员 陈晓华)
因男友还不起赌债,女子竟产生了偷盗为其还债的念头。11月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红梅犯盗窃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2年7月7日晚,被告人林红梅趁其姑父不在家之机,秘密潜入房间,将其家中翻箱倒柜,盗走中华烟二条价值1080元、金戒指二枚,价值1800元,手提电脑一台价值4700元,现金13000元。次日,被告人林红梅又窜入本村邓某家中企图故伎重演,没想到被外出回来的邓某撞个正着,将其扭送派出所。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红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红梅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其亲属代为退赔失主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详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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