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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听讲座了解法律 速化离婚纠纷
作者:郭杰 钟丽君   发布时间:2012-11-08 11:56:18


    10月24日,夏红正准备出门,接到了重庆市荣昌法院吴家法庭工作人员的电话,让她去听听该院周四上午的一个“走进诉讼第一天”的诉讼心理疏导讲座,是给才到法院立案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当事人讲课。

    夏红一口答应。心里涌起万般滋味,虽然和丈夫陈涵过不下去了,但因为对未来没有保障的生活的恐惧,一直没答应离婚。

    到了周四,夏红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荣昌法院报告厅,看到和自己结婚5年多的陈涵也来了,听到他冷冷一句“你来了”,夏红也眼神黯淡地“嗯”了一声,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市五中院的退休法官陈大姐在台上分析着离婚案和赡养案,夏红这才明白即使打官司离婚,也可以和平、友好地分手……

    夏红想起了当初与陈涵结婚时种种喜悦,想起了两人如何从恩爱甜蜜发展到现在的水火不容,感慨万千。

    一个多小时的讲座很快结束了,看见陈大姐起身要走,夏红心里突然一动,那些个喜悦、委屈、愤怒、无奈和坦然都想找人一吐为快。就在这时,承办法官周丹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和陈涵谈谈。扫了眼在不远处看着她的陈涵,夏红点了点头。

    来到调解室,周丹按程序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坚持离婚,陈涵坚决地说要离。想想两人确实不再适合生活在一起,夏红也表示自己愿意离,但是想到家里房子刚刚拆迁,有十万余元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夏红觉得,自己也有应得的一部分。

“不行,房子是父母的,你不能分。”陈某激动起来。“安置补偿协议中有自己的名字,怎么没我的份?”夏某也不甘示弱。

    “法院办案是一事一理,你们这个案子是离婚案,所以只处理你和陈某离婚的事,而安置补偿款涉及陈涵的父母,不能在本案中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安置补偿款有你份,需另案起诉。”看到双方僵持不下,周丹仔细查看了夏红提交的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开始释法。

    “那婚都离了,这个钱我还能分的到吗?”夏某很困惑。

    “这个钱即使有你一份,也只有离了婚,你才分得到,不离婚这个钱就属于你们一大家人的。”

    这样一说,夏红明白了,但想到这几年生了几次病,要再生育小孩的几率不大,便又想能获得一些经济补偿,可陈涵当场拒绝了。

    周丹看了夏红递给她的病历,转头对陈涵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做不成夫妻,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啊。你们在一起5年多,夏红对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她条件是要差点,可以考虑适当给她点经济帮助金。”后又对夏红说:“就生病这件事来说,他确实没有过错,所以你也不能要求太高,刚刚陈大姐不是说了吗?该放手时要放手,给对方一点宽容,就是给自己一条后路!”

    夏红和陈涵都沉默了,调解室安静下来。

    “那好吧,我给她5000元。”陈涵松了口,夏红也没再说话,在周法官的组织下,和陈涵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谢谢周法官,有机会的话也请帮我谢谢陈大姐,原来打官司可以这样快速而有效地解决我们的矛盾!”临走时,夏红不忘跟周丹倾诉她今天的体验,打这个官司不仅解决了她的问题,还让她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和生活道理。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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