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韦安龙)
为使执行工作更趋公开、公正、规范,切实做到“阳光执行、公开承若”的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县法院从2010年以来,在执行工作中不断研究创新执行方法,推行“执行工作日志”制度,通过在每件案件中记录“执行工作日志”来反映执行全过程,促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执行工作日志”是指执行人员每天把自己当天执行案件的有关情况用日志形式详细记录下来,如实记载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内容涉及每一次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走访调查的有关人员以及查找被执行财产状况线索等情况,而后装订入档,附卷备查。同时,该“执行工作日志”还可以作为法院对执行案件中止、终结的依据,当事人可通过查询“执行工作日志”,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加强与执行人员的沟通。有了“执行日志”,法院对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情况都一目了然,执行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执行工作日志”,既发挥了每一位法官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总结交流,互相借鉴,有分有总,互相促进。截止今年11月7日,该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100%,和解率为98%,执行到位率为95%。各项指标相对去年同期上升10%,执行工作明显提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