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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2年多建筑材料款 法官调解促还款
发布时间:2012-11-09 14:56:08


     本网讯(通讯员 张海)   先发货,后交钱,做这样的生意靠的就是买卖双方诚信,买家失了诚信,卖家不得不将其告上法院诉请还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拖欠两年多的建筑材料款纠纷案件。

    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期间被告黄强(化名)陆续从原告百色兴利钢结构工程公司购买建筑材料,在购买期间,被告只是部分偿还了货款,还赊欠原告建筑款38398元,双方并于2012年9月25对该笔欠款出具了欠条,约定每月偿还13000元,2012年12月30日还清,但是直到原告诉讼时被告一直未按约定按月还货款,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却说无资金偿还。于是原告无奈于2012年11月6日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赊欠的建筑材料款38398元。

    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于2012年11月24日前偿还18398元,余款20000元于2012年12月3前还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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