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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担罚息 庭后调解皆欢喜
发布时间:2012-11-12 09:01:24


     本网讯(葛乃松)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通过庭后多次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一次性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100000元,原告也自愿放弃要求被告给付罚息的诉讼请求。

    从事个体户经营的张某,因生产需要,于2009年6月向银行贷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如逾期归还借款,要承担相应的罚息。本案开庭审理后,主审法官并没有急于判决案件,而是多次组织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进行调解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案主审法官在审理这次案件时,并没有按常理对案件及时进行判决处理,而是本着化解矛盾,妥善处理,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使得某银行的借款及时得到了偿还,而被告也免于承担罚息,且其在也银行信贷信用也没有下调。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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