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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赊账却赖帐 法院判偿本付息
发布时间:2012-11-12 14:15:59


     本网讯(通讯员 黄仲胜 黄保昌 李倩)   诚意是经商之本,做事情讲究脚踏实地,做生意更要讲究诚信为本,毕竟做生意也难免会有资金紧缺,需要帮助的时候。近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董大尚一直在何必圭那里买猪饲料,可是在2011年11月,他资金紧张就一直赊购饲料,并在今年4月16日写下欠条,“董大尚共欠何必圭饲料款41960元”,商定7月15日前还清。可到了还款日子,尚欠货款18000元。何必圭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令董大尚清偿货款人民币18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董大尚应当偿还原告何必圭货款人民币18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即从2012年7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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