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老汉冒充神医行骗 终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2-11-12 15:15:32
本网讯(廖长春)
一老汉冒充神医,到处合伙行骗,最终多行不义受到法律的惩处。11月12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
1997年9月初,被告人向某伙同杨某新、杨某海、蔡某(三人均另案处理)经商议后,决定利用迷信方式到外地行骗,行骗对象为中老年妇女。先由被告人向某假装以找“神医”老先生为由向被害人问路,当被害人回答不知道时,蔡某故意上前自称认识,愿意带路,并邀被害人一同前往。途中被告人向某与蔡某套问被害人的家庭情况,杨某新则尾随偷听,并将偷听到的谈话内容告知在前方等候假扮“神医”孙子的杨某海。当被告人向某与蔡某将被害人带到杨某海处时,谎称杨某海就是“神医”的孙子,后杨某海以其爷爷卜卦算出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杨某海称被害人家中近期有灾难,需要用金银财宝来消灾,次日再将物品取回。当被害人将财物交出后,被告人向某慈等人即逃离。所骗款物四人均分。1997年9月间,被告人向某伙同3人采用上述方法在明溪、建阳、浦城、邵武和泰宁行骗,骗得财物共计人民币11217元。 另查明,2000年6月初,被告人向某伙同杨某新、严某、董某(三人均另案处理)经商议后,决定仍以上述方法在建阳、政和、武夷山行骗,骗得财物共计人民币10579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0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