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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小学生偷拿家长3千元钱买电器可退吗?
作者:薛灵 发布时间:2012-11-12 09:35:50
【案情】
刘女士家的孩子,今年12岁,酷爱玩电脑,有一天他偷偷把家里一年多积攒的3000元现金拿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我们知道后,赶快带孩子到商店要求商店退货,但商店不同意。那么,真的不可以退吗? 【点评】 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薛灵:12岁孩子买的电脑依法可以退。理由是,法律有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想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这就是说,10周岁至17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人属于未成年人,他们的民事行为属于限制阶段,12岁孩子在法律上当然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要买卖较贵重的物品必须经过家长的同意。 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因此,刘女士要求退电脑,商家应该依法退钱收回货品。如果商家坚持不退,那么,刘女士可以诉至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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