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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冒充警察借“消分”招摇撞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13 14:57:15
本网讯(黄文青)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警察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熊某华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从2011年7月份至2011年12月间,被告人熊某华自称是高安市公安局民警,并身穿私自购置的警服,谎称能为他人办理消除车辆违章、驾驶证消分及在其他单位购买车库等,6次骗取陈某根、喻某宝、陆某、陈某荣、黄某爱、邹某民等人人民币合计98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华冒充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多次向多人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熊某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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