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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00万元QQ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2-11-13 16:26:04
本网讯(通讯员 石艳艳 黄慧)
廖良伙同他人利用网络QQ聊天实施诈骗200万元,11月7日,广西宾阳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
2010年10月16日,被告廖良伙同何习、莫欢(后两人均已判刑)等三人在互联网上,通过木马程序盗取了陈福的QQ账号和密码,并且录制了陈福的视频录像后,假冒陈福的名义与其妹妹进行QQ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廖良等人虚构陈福的朋友做生意缺钱,需向陈福借钱的事实,骗取陈福妹妹人民币200万元。廖良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庭审中,廖良及其辩护人辩称,廖良只参与了80万元的诈骗,对其余的120万元的诈骗廖良是事后才知晓,没有参与。在该案中,犯意的提出、诈骗工具和场地的提供以及事后的赃款分配方案的确定均不是廖良所为,故廖良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较小,属从犯。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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