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贵港一团伙以“解冻民族资产”名义诈骗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11-14 15:01:06


     本网讯(覃兆华 高家胜)   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在当地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梁芳琳、覃志明、李隆、谭辉峰、温芳、李宇新、梁善庆等七人以“解冻民族资产”名义进行诈骗,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案发,被告人覃志明多次到贵港地区召开“民族资产解冻会”宣扬其本人虚构的保管有孙中山革命时遗留下来的宝藏,以因准备解冻这些“民族资产”而需要筹集启动资金为由,假意向提供启动资金的加入者承诺能获得高额回报的事实,并任命被告人谭辉峰、温芳、梁芳琳、李宇新等5人为该“民族资产解冻会”在贵港地区的负责人,分片管理该组织在贵港地区的入会人员,负责将被告人覃志明的指示及相关信息传达给各自管理的下层人员、鼓动各自管理的下层人员交钱并收钱。相继在谭森、被告人梁芳琳、梁善庆、温芳、李宇新协助下共骗取群众财物人民币501820元。2007年6月,被告人覃志明以入股广西马山县峰业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借口,骗取谭祥、黄莲芬共人民币100000元,实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韦良,覃志明出资5万。2008年7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梁芳琳以交钱入股李广才的巨龙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民族资产解冻”在南宁市获得楼房等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数人的钱款1215596元,其中包括梁芳琳发展加入的李隆骗取他人所谓的购房款484500元。

  经过十个多小时的审理,该案于当晚8时庭审结束,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