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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在景区结伙抢劫情侣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2-11-14 16:19:49


     本网讯(高智)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徐燕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4月22日夜晚9时30分许,被告人徐燕平和罗成麟、黄亮(均已判刑)、孙磊(在逃)经预谋窜至丰城市杨柳湖风景区长城上的铁牛旁,见受害人夏梦林和女友朱平美在聊天,4人走过去将受害人夏梦林和女友朱平美围住。其中被告人徐燕平手持一把刀,孙磊搜朱平美的包,搜到现金和夏梦林的银行卡1张。被告等人在威逼夏梦林说出银行卡密码后,由黄亮去银行取钱,但未取到,后由罗成麟押着夏梦林去银行取出700元。之后,罗成麟交待夏梦林说只取到150元。其余550元由罗成麟私藏。2012年5月2日,被告人徐燕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燕平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徐燕平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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