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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为筹钱上网入室抢劫持刀刺死女房主
发布时间:2012-11-14 16:29:38
本网讯(蓝后娟)
近日,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毅抢劫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毅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刑。
宣判后,年仅14岁的被告人李毅轻声抽泣,其父自我懊悔没有管教好儿子,母亲则在旁边流着眼泪叮嘱儿子到少管所后要好好服刑,认真改造,争取减刑能早日回来。场面令人唏嘘不已。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1日晚18时许,被告人李毅因没钱到网吧上网,便想到其同学家里盗窃,之后便去到同学家并入屋欲实施盗窃,适遇同学的母亲刘芳发现并被质问,李毅因害怕别人发现,不顾刘芳的呼喊,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及在室内的菜刀朝刘的头部连刺砍数刀致刘芳倒地,后又在室内翻查并劫得手机1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刘芳因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在他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通过亲属和被害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入室盗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当场对失主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并劫取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毅抢劫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结合被告人的年龄,自首情节,赔偿对方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况,依法对李毅作出上述有罪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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