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程君)
邻里之间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本来心平静气协商即可解决。却导致斗殴血案。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邻居间的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得以成功调解,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被告人余桂海被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2年7月15日中午,余桂海在自家楼顶因借场地晒稻谷的事情的事情,与邻居余某权发生口角。后两人在楼下的水井处继续争吵进而发生推打,在推打过程中余桂海用一条铁棍打伤余某权的左手。经鉴定,余某权的损伤属轻伤。余桂海不久亦被公安机关抓获。
主办该案的是桂平法院刑庭副庭长阮红霞,她深知该案是由邻里纠纷引发,如果单纯就案办案进行判决,只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为了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的,阮副庭长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因案施调,对症下药,在庭审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本案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主办人在调解时明确指出双方的错误,促使双方反省自责,并从法律规定、乡里亲情、社会道德伦理出发,加强双方的情感沟通。同时实行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从人情、伦理的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并告知诉讼风险,促使其降低过高的心理预期,充分调动双方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找准切入口,适时适度提出调解方案,并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桂海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7500元,取得了余某权的谅解,法庭亦据此对被告人作出从轻判决,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