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民陪审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调解能手”于桂枝
作者:李晓理   发布时间:2012-11-16 12:09:48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于桂枝。
    她叫于桂枝,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的人民陪审员。虽然老人今年已68岁高龄,且身患癌症和心脏病,但在社区和法院,每天都会留下她忙碌的身影。

  25年来,于桂枝陪审、调处的矛盾纠纷有2500多起。123起群体性械斗被有效地遏制,600多个面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40多户反目成仇的邻居言归于好,还有80余起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成功劝返上访事件39起,还有大街小巷不知姓名就地调处的是是非非……她在自己的联系卡上写着“和谐社会、节假不休、民事调解、概不收费、请客不到、送礼不要”的话。

    日前,于桂枝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25年前的一天下午,郑州某纺织厂女工于桂枝突然晕倒在车间。在诊疗室里,医生批评了前来陪护的领导和工友:于师傅的病不是普通的疾病,身患癌症和严重的心脏病,早就该住院治疗了!三个月之后,于桂枝坚持回到了姐妹们中间,工厂里不时闪现她忙碌的身影。年底,厂领导和家人遵照医生的“命令”,强制于师傅离厂病休。那年,于桂枝43岁,连续第10年获得纺织厂“学雷锋标兵”。 闲不住的她,没几天背着家人悄悄当起社区花圃义务“园丁”。 看着经自己护理被人遗忘或践踏过的花草,重新绽放出的片片绿叶,时常眩晕的她感觉到生命之树常青的力量。

  不久,二七区司法局要选聘治安志愿者——民调员,她第一个报了名。当被批准的那一刻,于桂枝幸福地笑了。

    “干一行爱一行”,于桂枝在她的桌子上,有厚厚的几大本工作日记,里面详细记载了她每天的调解工作。谁家有什么事,起因、经过、结果她都记录清楚。她将每栋楼都制作了楼层平面图,每栋楼有几层,每层楼有几家,每家有几口人,每户有些什么事,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对居民家庭情况及邻里关系作了标注。红色标注表示矛盾较大,问题严重;黄色表示轻微矛盾或者小事,绿色则表示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她有一台老式缝纫机和一台锁边机,历经半个世纪如今仍不懈地运转着,这是她经常为居民免费锁衣边,缝裤边、修改衣服的工具。虽然是件微小之事,可她每年帮居民缝改衣服多者上百件,少者也有几十件。

    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她身上习惯带一软尺,走千家、入万户、知民情、暖民心、随时帮居民缝改衣服,做居民的知心朋友,赢得了广大居民的信任和尊重。

    她经常说,做一名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虽然做的都是小事,但每当我看到一对对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一个个即将破碎的家庭言归于和,一户户形同路人的邻里和睦相处,一场场激烈的纠纷化干戈为玉帛的时候,我感到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2007年,于桂枝被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二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光荣的职责,她倍加珍惜和努力。

  组织居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是不容易的事情。一是需要一定的费用,二是居民时间不好统一。她就利用辖区街头巷尾的六块黑板报去宣传法律法规、时事政策、健康教育等内容。为了吸引广大居民,每期在板报下面写有趣的谜语、拆字组合、娱乐宫等,这样以来使买菜的、买饭的、过路的都得到了学习,在宣传法治教育的同时,大家也得到了娱乐,使一些不爱学习法律知识的人现如今也爱学习了,辖区居民形成了“看黑板、猜谜语、学法律、讲正气”的良好氛围。她每月换两次内容,若下雨洗刷后换得更勤一些,夏季是每周换一次新内容。这一写就是20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河里闪烁着绚丽的浪花。

    她忘不了,2000年8月31日,排查到夜晚11点多回到家中,丈夫犯病,没有及时抢救与世长辞。2002年法制宣传时,因风大拣石块压宣传板块双脚蝶骨裂纹,她只休息了18天,为调解她让儿子和邻居背着她上下楼。2009年腊月二十七入户排查,晚上回来十一点多没进屋中,倒在院中,邻居帮忙送进医院。2010年8月31日,为入户调解纠纷被电动车碰得脑出血住进了医院。病榻前,看望她的人络绎不绝。人们感激这位热心的老人,用执着的信仰,用生命的叶片,塑造平凡而伟大的精神。人们崇拜她,敬仰她,爱戴她……

    一个退休且疾病缠身的老人,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让生命延续且绽放出新的叶片。于桂枝多次被评为郑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于桂枝被评为首届“河南省百佳调解之星”,2010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调解员“,2011年被评为”河南省第二届和谐巾帼调解标兵”,近日又摘取了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的桂冠。

    面对今天这一串来之不易的殊荣,于桂枝告诉领导和居民:是志愿者和人民陪审员的事业给了我重生,给了生命的勇气和希望,我要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将余热奉献给社会,奉献给居民,奉献给自己热爱的法律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