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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诈骗百万逃亡12年 投案自首从轻判
发布时间:2012-11-16 12:01:42
本网讯(高家胜)
12年前,两个无业青年窜到贵港进行诈骗,在骗取一百多万后,两青年带着赃款开始了他们的逃亡生涯。近日,该案中的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作出一审宣判,李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李某是广东省乐昌市人,1999年4月8日,被告人李某伙同何某(已判刑)窜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街开办桥圩利民特种蚂蚁养殖场。与养殖户签订合同,以每箱蚂蚁350元或380元的价格卖给养殖户,养殖场每月回收一次并支付养殖户每窝100元养殖费,同时按回收窝数送给养殖户等量的蚂蚁继续养殖为诱饵,骗取贵港市、玉林市、南宁地区横县等地群众268人人民币共139.117万元。1999年11月7日,被告人李某携带部分赃款潜逃,开始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 在公安机关开展的强大追逃行动的震慑下,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其亲属也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12万元。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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