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滥施家暴打死妻子 获刑15年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2-11-16 08:49:12


     本网讯(司中轩 侯迅)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德均滥施家暴致死妻子一案宣判,被告人陈德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案再次为家暴者敲响了警钟。

    2012年6月10日晚23时许,陈德均从外地打工回家,见妻子邱朝琼不过问自己是否吃饭,遂心生不满,与邱朝琼发生争吵和抓扯。陈德均动手殴打了邱朝琼的脸和嘴,拿起地上的木棍朝邱朝琼背部等处一阵乱打,将其打倒在地。后又拿木凳朝邱朝琼的臀部和背部等处一阵乱打。二人晚间休息时在床上又发生冲突,陈德均再次用手殴打了邱朝琼的脸和嘴,发现邱朝琼没有反应后,便停止殴打。随即,陈德均采取做人工呼吸等方法抢救,并打电话通过他人联系120急救车抢救。邱朝琼终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邱朝琼全身体表40.9%的皮下出血,系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德均与被害人邱朝琼系夫妻关系,两人平时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长期关系不睦。

    庭审中,陈德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懊悔不已。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陈德均在与妻子邱朝琼发生争吵后,持木棍和木凳击打邱朝琼的身体,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夫妻间的家庭纠纷引发,陈德均有积极施救的行为,且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