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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发现儿子非亲生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11-19 08:40:02


     本网讯(蒋德春)   经亲子鉴定,却发现“儿子”非自己亲生。近日,男子周启向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状,请求与妻子李梅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周启与被告李梅同是广西田林县利周瑶族乡人。双方于1985年农历11月16日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1986年3月9日生育大女周燕,1989年3月10日生育次女周英,1993年2月3日生育男孩周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原告周启与被告李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2012年8月20日原告周启带“儿子”周发前往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周启与周发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2012年10月15日,原告周启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梅离婚。

    2012年10月15日,主办法官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男孩周发随李梅生活,由李梅自行抚养并承担监护责任。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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