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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打妻子 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11-19 09:52:07
本网讯(胡应军)
江西一女子无法忍受丈夫暴躁的性格,且丈夫经常殴打自己,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陈程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陈程诉称,因被告吴升银性格暴燥,并且经常殴打原告,原告婚后始终生活在恐怖之中,所以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婚生小孩的抚养由法院判决;共同财产中住房判给抚养小孩一方,其余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经审理查明,原告陈程与被告吴升银均系再婚。双方经人介绍于2004年相识,2004年7月,原告与前夫离婚后即与被告同居生活,2006年11月双方在永修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6月6日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时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被告时常会打骂原告,双方现已分居生活。 法院认为,原告陈程与被告吴升银相识、恋爱并结为夫妻,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由于双方均为再婚,经常为家务琐事争吵,且被告有时打骂原告,现已分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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