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小偷缓刑考验期内连续作案13起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1-19 08:45:57


     本网讯(曹源 许艳)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17岁时犯盗窃罪,因未成年而领来九个月缓刑的小齐,并没有因此而接受教训。在缓刑考验期内,他疯狂作案13起,窃得赃物合计人民币45000余元。

    2011年11月的一个下午,刚刚过完18岁生日的小齐来到宁国市凤形村一户村民的住宅前,见家中无人便翻墙入室,盗得价值749元的黄金挂坠一个。而这一天,距离他被法院判处九个月缓刑的日子,还不到6个月。此后的小齐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在次年5月归案前短短半年时间里,他仿佛自暴自弃得在宁国各地使用相同的方法作案13起,窃得赃物45000余元。法网恢恢,2012年5月4日,小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

    宁国法院审理认为:小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其行为尚在缓刑考验期内,因数罪并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人民币26600元。此时的小齐即使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也无济于事了。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