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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向叔叔借款9万三年未还 法官调解促言和
发布时间:2012-11-19 13:51:34


     本网讯(徐卫)   在3年前,冼某因资金困难向叔父借了九万元应急。但因冼某逾期未还该笔借款,叔父将冼某告至法院,叔侄两人最终对簿公堂。近日,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冼某与被告冼某某系叔伯关系。2009年9月25日,被告冼某某因承包工程资金困难向原告冼某借款90600元,当日,被告还出具了借条一份给原告收执,承诺借款期限为三年,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但借款期限逾期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分文借款本息。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其承包的工程因发生事故目前已停工,无法归还借款。

    庭审中,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考虑到被告目前的实际困难,希望原告给被告一点时间,以和为贵;被告也应体谅原告的难处。最终,原告同意被告于2013年5月1日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90600元及从2009年9月25日起按月利率1.2%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原告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1382元。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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