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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31载后起诉离婚被宣告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2-11-20 11:32:54
本网讯(余丽萍)
表兄妹日久生情,登记结婚31载后,表妹起诉离婚,被宣告婚姻无效。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并调处了有关财产分割问题。
原告李兰娟之母与被告左全方之母系同胞姐妹,原、被告系姨表兄妹关系。双方于1981年8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婚后,原、被告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常斗气,原告当初为了三个小孩忍着过,2006年被告在外染有性病,使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从2009年正月初十便开始分居各食至今。2009年11月份,她人到原、被告家中借钱原告不肯,被告遂拖着原告的头发打,导致原告心里对被告的兄妹感情也破裂。此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离婚,虽然写了离婚协议,但双方并未到民政局履行手续。为此,原告特起诉要求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母亲系同胞姐妹,原、被告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据婚姻法规定,原、被告该种情形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应予以宣告该婚姻无效。对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情况及子女情况,应当另行制作裁判文书(事后调解好了)。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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