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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抛弃糟糠之妻 法官对症下药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2-11-20 13:48:46
本网讯(张荣宗 谭召日)
古语说: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一男子做生意赚钱有了外遇后,便想要抛弃共同走过二十年风雨的妻子,于是慌称妻子不赡养老人,起诉至法院。近日,在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两人和好如初。
11月14日,原告陈某拿着一纸离婚起诉书来到武宣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称其与被告覃某结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更严重的是被告不赡养父母,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立即进行走访,对两人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 陈某与覃某于1990年经媒人介绍相识,相处一年后便登记结婚了,并育有一儿一女,是一个园满的家庭。为了养家糊口,陈某从农村出来到武宣县城做起水果生意,而妻子覃某则在家耕地种田,照顾父母和小孩。随着陈某生意越做越大,加之又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家具厂,陈某的腰包开始鼓胀起来,在外“见多识广”的他渐渐的对家里的糟糠之妻有了想法,寻起了“小三”。而几年来,覃某独自一人在家种田养家,辛辛苦苦照顾父母和小孩,并非原告所说的不赡养老人。这也直接导致了覃某脾气有些暴躁,形成不轻易向人低头的性格,这与性格温和的陈某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了解情况后,11月19日下午,承办法官把陈某和覃某传唤到了法庭,进行庭前调解。法官向陈某分析了一个圆满家庭的重要性,让陈某明白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单伤害到夫妻感情,也会伤害到老人的心灵,影响小孩的健康成长;向覃某分析性格过于暴躁、对人不让步容易伤害到别人,特别是伤害到其夫自尊的严重性。通过法官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分析和教导,夫妻两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保证改过自新,相互照顾,共同持家。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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