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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讲义气替哥们报仇砍伤他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20 10:39:08
本网讯(通讯员 谢运东 吴未未)
河南省固始县一90后小伙在与他人K歌酒醉后,因朋友说被人打了,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持刀将一人脸部砍伤。11月19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朗(未成年,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3月18日晚,被告人王朗和被害人顾凌同在固始县城关梦海KTV唱歌。当日23时许,K歌酒醉后,被告人王朗的朋友说有人打他,王朗不问原因,随手用别人递来的砍刀朝顾凌左脸砍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顾凌面部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5月27日,王朗被信阳市公安局抓获。 庭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方王朗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0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朗持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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