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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朋友借两万元修车后玩“失踪”遭诉
发布时间:2012-11-20 15:12:17


     本网讯(覃兆华)   张某因急需资金修理汽车便向朋友徐某借款两万元,逾期后不仅不归还借款,反而玩起“躲猫猫”,徐某多次追讨未果,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相应利息。

  2010年10月份,被告张某因修理其本人汽车缺乏资金向原告徐某借款20000元,原告便通过银行向被告汇款20000元,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被告每月支付利息500元。由于被告在连续支付了4个月利息后不再同意支付利息,原告便于2011年2月1日要求被告补立写欠条一张交原告收执,约定于2011年底还清借款,并约定每月1日结算利息给原告。逾期后,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归还借款20000元,但被告却玩“失踪”,开庭当天也未出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出具了《欠条 》给原告收执,双方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被告借款后,理应按时归还借款,其在借款逾期后,至今尚未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的行为显属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原告请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相应利息的主张,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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