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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里的大智慧
作者:张海   发布时间:2012-11-21 13:31:46


    一场误会,一个马虎的当事人,让我亲身体验了一把“小案件中的大智慧”。

    2012年11月20日下午,一名自称是会计师的船运工人黄中海来到法院立案庭,情绪激动的说,我带来几个工人一起帮沙场老板运沙,可沙运完了以后,沙场老板一直拖欠我们的工钱,并向法院提交了运沙的清单。作为一名立案法官,本职的工作就是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进行审查。

    通过审查和询问,立案法官基本了解到,本案的运沙清单是定于2012年12月20日前付清工钱的,并从当事人的口中得知该沙场经营非常不错,应该不会缺欠员工的6000元的工钱,立案法官本能的意识这很可能是一场误会,随即拨通沙场老板的电话。经过了解,沙场老板说,“我们作为一个沙场,营运也不错,是不会拖欠员工的工钱的,但是黄中海今天早上气冲冲的跑来要工钱,也不说任何理由,本来付工钱的时间也没有到,我一气之下就说现在没钱,等等几天,可没想到他到法院去起诉了,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上法院起诉”。听到这里的时候,立案法官基本了解到这中间的误会,随即向当事人黄中海解释,清单上付工钱的时间还没有到期,你怎么就来起诉要老板给工钱,老板说肯定会在到期前给你的,这时黄中海突然一愣,到期时间不是2012年11月20号吗?通过仔细的看了运沙清单,拍着脑袋说,我们怎么就看成了是11月20号呢,真是太对不住人了,我会回去向老板道歉的。

    其实这是一个很小的案件,可在这个案件中却充分立案法官的智慧,因为相对于纠纷案件来说,诉讼司法维护自身权益是当今司法的基本功能,可对于一些因误会而导致的纠纷到法院起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矛盾的解除,作为一名立案法官,强调司法为民,缓解社会矛盾是使我们本来的责任,如何更好的司法发为民,缓解人民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其实有人说的好“司法为民不是免费的午餐,实现司法为民之路也会坎坷不平,但是司法为民是将文明的国度和文明的司法结合起来的纽带,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我们的司法为民制度将继续作为通向正义的坦途为我们的人民服务。不论富人还是穷人,无论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小孩还是老人,我们都一视同仁,我们坚信,司法为民不仅仅存在于司法王国的词典中,归根到底,我觉得真正的司法为民并不仅限于法院和法律词典中,而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对于自由和相互尊重的承诺之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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