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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引发荒唐事 真假父亲法庭夺子
发布时间:2012-11-21 16:01:54


     本网讯(艾丽娜)   11月21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原告左某与被告黄某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男孩肖某由原告左某抚养至独立生活时止,原告左某自愿给付被告黄某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于当庭兑现。

    2009年上半年,女子肖某在安徽铜陵打工时与原告左某相识,在俩人相处期间肖某对左某谎称其已离婚,现正单身,双方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活。2009年9月肖某怀孕后返回武宁,于2010年5月生下一男孩,但对丈夫黄某隐瞒了男孩非其亲生事实,2011年6月肖某与丈夫黄某正式离婚,男孩跟随母亲肖某生活。 2011年12月肖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左某在与男孩进行了亲子鉴定确认父子关系后,随即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变更男孩的抚养关系由其抚养。

    该案在审理初期,黄某对孩子非其亲生事实无法接受,抵触情绪很大,表示即使不是亲生,为了面子也坚决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双方由此发生激烈矛盾,并且差点导致肢体冲突。本案左某与男孩亲生父子关系经鉴定已明确,法律关系非常明确,法院如果要判决非常简单,但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亲情的特殊性及双方矛盾的激烈性,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并多次上门调解,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开导和劝说下,原、被告于11月21日上午在法庭达成了以上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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