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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店开房容留他人“溜冰”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21 16:16:07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潘玲玲)   一男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酒店开了一个房间,随后容留他人在该房间内以“溜冰”的方式吸食毒品。11月19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直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2012年6月22日,被告人吴直声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和缴纳房费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某大酒店开设房间。2012年6月25日被告人吴直声容留覃晓、谢敬等人在该房间以“溜冰”的方式吸食冰毒,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同时公安人员在该房间内查获冰毒疑似物4袋、净重4.73克,吸毒工具自制“溜冰壶”一个,电子称等物品。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所查获的冰毒疑似物里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直声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直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直声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直声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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