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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私扣师傅信用卡开卡透支2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21 16:47:15


庭审现场。
     本网讯(王然)   为了获得赠品,刘先生办理了多张信用卡,不想被同事赵某取信件时私扣。而赵某在盗窃刘先生手机后开卡,透支掉2.7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

    赵某出生于1990年河北省某村,2011年,其来到房山区某煤矿上班。刘先生成为其师傅,两人都住在单位集体宿舍。

    2011年9月的一天,赵某下班后按刘先生的交代,去传达室帮其取信,信件中有多封是银行寄来的新办理的信用卡。

    赵某想到自己手头正缺钱花,近期还有好几个朋友的份子要出,自己却囊中羞涩,顿时心生邪念,将三张信用卡私扣。

    有了信用卡,还需要卡主手机激活,赵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趁刘先生下井作业时,翻窗进入刘先生宿舍盗走了手机。之后,就借口离开矿区,来到河北省,用手机先后激活了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三张信用卡,用套现、买电脑等方法透支了27825.58元。

    刘先生发现手机被偷后,立即到单位保卫科报案,但并没有联想到信用卡会被被盗刷,直到其收到银行打来的催款电话,刘先生才恍然大悟,并立即报案。

    刘先生表示,自己当初是出于领赠品的心态,用妻子和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留的都是自己手机号,早知道有这种危险就不办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积极退赔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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