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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住在各自单位 二婚夫妻九年婚姻终结
发布时间:2012-11-22 08:33:10


     本网讯(蒋德春)   原本已顺利度过“七年之痒”,却终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原告岑月娇与被告韦仕卿的二次婚姻经过9年长跑,最终还是走向了终结。日前,原告岑月娇向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解除与被告韦仕卿的婚姻关系。

    经审理查明,原告岑月娇与被告韦仕卿于2003年3月12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育小孩,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由于婚后夫妻分别在各自的单位居住,缺乏沟通,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淡薄。2011年3月,原告岑月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和好。之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为此,原告岑月娇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韦仕卿离婚。2012年10月15日,主办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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